Category: DGI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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印度尼西亚拟自2026年10月1日起将商标及工业设计注册周期缩短至4个月

-October 6, 2026

印度尼西亚知识产权总局(Directorate General of Intellectual Property,简称“DGIP”)近日宣布,将进一步加快知识产权注册服务流程。自2026年10月1日起,对自该日起提交的商标及工业设计申请,DGIP将以最长4个月内完成注册程序为服务目标。 该举措是DGIP持续提升印度尼西亚知识产权制度运行效率的重要组成部分,旨在使知识产权注册流程更加高效、可预期,并更好地回应企业及创新主体的实际需求。根据DGIP的说明,本次提速旨在提升案件处理效率,同时不降低审查质量。 与以往的处理周期相比,4个月的目标周期属于大幅缩短。如果该目标能够在实践中顺利实现,印度尼西亚有望跻身全球商标及工业设计从申请到注册整体处理速度较快的国家之一。 工业设计注册同样以4个月为目标 工业设计申请也将适用类似的提速措施。根据印度尼西亚现行《工业设计法》,工业设计注册通常包括形式审查、公告、在适用情况下进行实质审查,以及最终签发注册证书等程序。DGIP此前曾表示,在现行制度框架下,整个注册流程通常约需12个月,其中实质审查阶段本身可能需要约6个月。 2026年8月18日,DGIP曾将办理目标缩短至5个月。此后,对于自2026年10月1日起提交的申请,在不存在异议或其他程序性障碍的情况下,办理目标进一步缩短至4个月。 对于产品外观更新迭代较快的行业,例如消费品、电子产品、包装、时尚、家具及汽车行业,更短的工业设计注册周期尤其具有实际商业价值。 但需要注意:4个月是服务目标,并不等于绝对保证 尽管这一政策无疑释放了积极信号,但申请人仍应谨慎理解“4个月”的含义。 DGIP在相关公告中将4个月表述为目标办理时限,而并非对每一件商标或工业设计申请均作出无条件承诺,即确保其在提交后恰好4个月内获得注册。就工业设计而言,DGIP亦特别指出,该目标适用于不存在异议等程序障碍的情形。 在实际审查过程中,办理周期仍可能受到多种因素影响,包括申请文件存在缺陷、需要补正或说明、第三方异议、商标异议程序、实质审查中出现问题、系统或行政工作量,以及其他程序性事项。 因此,申请人不宜基于“提交申请后4个月必然取得注册证书”的假设来安排交易交割、产品上市、维权行动或其他具有明确商业时间节点的事项。 此外,还有一点值得特别关注。DGIP本身亦曾指出,如需进一步压缩办理周期,可能需要对现有法律框架作出相应调整,包括修改印度尼西亚现行商标及工业设计相关法律。这意味着,目前的4个月安排更适合理解为现行法律框架下的行政服务目标,而非对所有法定程序期限的全面替代或重构。 这对知识产权权利人意味着什么? 对于印度尼西亚本地企业及外国企业而言,这一政策总体上是一个积极发展。更快的注册流程有望缩短从提交申请到获得注册之间的不确定期,并帮助企业更早取得可依法主张的注册权利。 不过,审查周期越快,前期准备的准确性也越重要。申请人应确保从一开始即准确准备商品或服务项目、尼斯分类、商标图样或工业设计视图、申请人及权利归属信息、优先权文件以及其他申请材料。任何形式或程序上的缺陷,都可能削弱提速政策原本能够带来的效率优势。 对于商标申请人而言,在提交申请前进行商标检索及可注册性分析仍然十分必要。审查流程加快,并不会消除因在先权利、缺乏显著性、近似性或其他《印度尼西亚商标法》规定的绝对或相对驳回事由而产生审查意见、驳回或异议的风险。 同样,工业设计申请人在产品公开、展示、销售或商业化之前,也应对新颖性要求及整体申请策略进行充分评估。 AFFA观点 将办理目标缩短至4个月,体现了印度尼西亚政府持续提升知识产权注册体系效率及可预期性的政策方向,值得肯定。 但与此同时,企业仍应明确区分官方公布的办理目标与具体个案的实际审理周期。鉴于该政策刚刚实施,其在实务中的执行情况仍有待未来数月进一步观察。 尤其对于存在严格商业时间表的申请人而言,仍建议预留合理的时间缓冲,不宜当然地认为所有不存在明显复杂问题的申请均必然能够在4个月内完成注册。 AFFA Intellectual Property Rights将持续关注该项提速措施的具体实施情况,以及其对印度尼西亚商标及工业设计申请实务所产生的影响。 如您希望进一步了解印度尼西亚商标及工业设计注册相关事项,欢迎通过以下方式联系我们,并可获得一次免费的15分钟初步咨询。 📩 电子邮件:[email protected] 📳 电话预约:+62 21 83793812 💬 WeChat:@AFFAIPR 关于 AFFA: AFFA 知识产权事务所成立于1999年,是一家总部位于印度尼西亚的精品知识产权律师事务所,专注为国际品牌与创新者提供全方位服务,包括申请注册、许可授权、执法维权及商业化支持,助力客户在印尼不断发展的知识产权环境中稳健发展。 本所因卓越表现广受认可,荣获 Asia Business Law...

Indonesia–China Patent Prosecution Highway: A Faster Route for Patent Examination in Indonesia - AFFA IPR

-September 1, 2026

希望同时在中国和印度尼西亚获得专利保护的申请人,现在可以利用印度尼西亚知识产权总局(Directorate General of Intellectual Property,DGIP)与中国国家知识产权局(China National Intellectual Property Administration,CNIPA)之间实施的专利审查高速路(Patent Prosecution Highway,PPH)试点项目。 根据该项目,符合条件的申请人可以利用CNIPA作出的审查结果,请求DGIP对相应的印度尼西亚专利申请进行加快审查。 什么是DGIP–CNIPA专利审查高速路(PPH)? PPH机制允许参与合作的专利局利用另一专利局已经完成的审查工作。 在DGIP–CNIPA PPH框架下,如果与印度尼西亚专利申请相对应的CNIPA申请中,已有权利要求被CNIPA认定为具有可专利性或可授权性(patentable or allowable),申请人即可向DGIP提出加快审查请求。 值得注意的是,相关中国专利申请并不一定需要先获得授权。如果CNIPA审查员在最新的相关审查意见中明确认定某项权利要求具有可专利性或可授权性,该权利要求即可被视为符合相关条件。 因此,对于希望在印度尼西亚获得专利保护的中国企业而言,该机制具有重要的实际意义。 主要申请条件是什么? 申请DGIP–CNIPA PPH需要满足若干条件。 其中,用于提出PPH请求的DGIP申请与CNIPA申请通常必须具有相同的最早日期,该日期可以是优先权日或申请日。相关指南涵盖多种申请路径,包括《巴黎公约》途径和PCT途径。 至少一件对应的CNIPA申请必须包含一项或多项被CNIPA认定为具有可专利性或可授权性的权利要求。 此外,在印度尼西亚接受审查的权利要求必须与CNIPA认定可授权的权利要求**“充分对应”(sufficiently correspond)**。一般而言,这意味着印度尼西亚申请中的权利要求应与相应中国申请中的权利要求具有相同或相似的保护范围,或者其保护范围更窄。如果加入完全不同类别的权利要求,则可能无法满足该项要求。 提出请求的时间也非常关键。 PPH请求必须在DGIP开始审查该申请之前提出。印度尼西亚专利申请还必须已经进入实质审查阶段,但相关指南允许申请人在提出实质审查请求的同时提交PPH请求。 需要提交哪些文件? 申请人通常需要提交: CNIPA审查意见及可授权权利要求的译文可以使用印度尼西亚语或英语提交。如果DGIP能够通过CNIPA的案卷访问系统获取某些文件,则申请人无需重复提交这些文件。 其中,权利要求对应表尤其重要。如果印度尼西亚申请中的权利要求是中国申请相应权利要求的直接翻译,申请人可以简单说明两者相同。否则,则必须逐项说明各项权利要求之间的对应关系。 PCT申请也可以利用PPH机制 DGIP与CNIPA之间的合作还包括利用CNIPA出具的PCT国际阶段工作成果提出的PCT-PPH请求。 在此路径下,最新的相关国际阶段工作成果,例如国际检索单位书面意见(WO/ISA)、国际初步审查单位书面意见(WO/IPEA)或国际初步审查报告(IPER),必须表明至少一项权利要求在新颖性、创造性和工业实用性方面具有可专利性或可授权性。 仅凭**国际检索报告(International Search Report,ISR)**本身,不能作为提出PCT-PPH请求的依据。 为什么这对中国专利申请人很重要? 对于正在拓展印度尼西亚市场的中国创新企业而言,DGIP–CNIPA PPH提供了一项具有战略价值的途径,使申请人能够利用在中国取得的有利审查结果,进一步申请加快其印度尼西亚专利的审查程序。 但是,符合PPH条件并非自动获得。申请人在提交请求前,需要仔细审查优先权关系、权利要求的对应性、程序时间要求以及相关支持文件。 对于在中国拥有重要技术和专利组合的企业而言,如果能够在早期阶段将印度尼西亚专利申请策略与PPH策略进行统筹规划,将有助于建立一条更加高效的专利保护路径,从而在东南亚最大的市场之一——印度尼西亚更快地推进专利权的取得。 如果您希望进一步了解印度尼西亚—中国专利审查高速路(PPH),欢迎通过以下渠道联系我们,并获得免费的15分钟咨询服务: 📩 电子邮件:[email protected]...

Indonesia–China Patent Prosecution Highway: A Faster Route for Patent Examination in Indonesia - AFFA IPR

-September 1, 2026

Patent applicants seeking protection in both China and Indonesia may now benefit from the Patent Prosecution Highway (PPH) Pilot Program between Indonesia’s Directorate General of Intellectual Property (DGIP) and the China National Intellectual Property Administration (CNIPA). Under the program, eligible applicants can request accelerated examination of an...

From 3 to 42 Recordations: The Growing Role of Indonesian Customs in Trademark Protection - AFFA IPR

-August 26, 2026

在**印度尼西亚知识产权总局(Directorate General of Intellectual Property,DGIP)注册商标,是在印度尼西亚获得法律保护的重要基础。然而,对于面临假冒商品通过进出口渠道进入或离开印度尼西亚风险的商标权利人而言,还可以通过向印度尼西亚海关与消费税总局(Directorate General of Customs and Excise,DGCE)**进行知识产权海关备案,进一步加强商标保护。 通过海关备案,知识产权相关信息以及正品的识别特征将被录入海关数据库。对于已经完成备案的商标和著作权,DGCE可以启动依职权(ex-officio)执法机制,使海关能够主动对涉嫌侵犯知识产权的货物采取扣留、暂时中止放行以及实物查验等措施。 这一机制的重要性正日益凸显。特别是印度尼西亚海关已明确表示,自2025年起,只有相关商标已在DGCE系统完成备案,海关才能主动对涉嫌侵犯知识产权的货物采取扣留措施。该备案程序不收取费用,有效期为一年。 那么,是否有越来越多的商标权利人开始利用这一机制? 根据DGCE通过其**海关备案数据仪表板(Customs Recordation Dashboard)**公布的2022年至2026年*数据,可以观察到一个非常值得关注的趋势…… 仅三年时间,备案数量从3项跃升至42项 2022年,数据显示仅有2家公司完成了3项备案,分别为 3M Indonesia Importama 和 Standardpen Industries。 仅一年后,2023年的备案数量便跃升至12项,涉及4家公司,分别为 PT Glaxo Wellcome Indonesia、Paragon Technology and Innovation、Procter & Gamble Home Products Indonesia 和 Berkah Bersama Alkindo。 这一增长趋势在2024年继续延续,当年共有6家公司完成21项备案;到了2025年,备案数量进一步翻倍,达到42项,涉及12家公司。 年份 备案数量 公司数量 类别数量 执法行动数量...

From 3 to 42 Recordations: The Growing Role of Indonesian Customs in Trademark Protection - AFFA IPR

-August 26, 2026

Registering a Trademark with the Directorate General of Intellectual Property (DGIP) provides an important legal foundation for protection in Indonesia. However, for Trademark owners facing the risk of counterfeit goods entering or leaving the country through import or export channels, that protection can be further strengthened through...

Indonesia Begins Revising Its Industrial Design Law: What Foreign Businesses Need to Know - AFFA IPR

-May 22, 2026

Indonesia’s House of Representatives (DPR RI), through the Special Committee (Pansus) on the Industrial Design Bill, has officially begun discussions with the government regarding the proposed revision of Indonesia’s Industrial Design Law.   The amendment is considered an important step toward strengthening national Intellectual Property protection amid...

Indonesia Intensifies Crackdown on Copyright Piracy Websites - Over 1,000 Sites Shut Down - AFFA IPR

-May 18, 2026

Indonesia’s Directorate General of Intellectual Property (DGIP), through its Directorate of Law Enforcement, continues to strengthen Copyright protection in the digital environment by actively taking action against websites that host Copyright-infringing content.   From January 1, 2025, until May 11, 2026, Indonesian authorities successfully shut down 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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